就靜壓傳感器與壓差傳感器的區別在于,它們測量的參照標準不同。
靜壓傳感器是以大氣壓或絕對真空為參照,比較被測壓力與大氣壓或絕對真空之差;壓差傳感器是以兩個壓力中的一個作為參照,比較兩個壓力之差。可以把靜壓傳感器看做是特定形式的壓差傳感器。但由于測量的需要兩者在結構上會有較大差異。
中國國家標準GB/T17614.1-1998《工業過程控制用變送器第一部分:性能評定方法》,第3節定義,第3.6小節變送器中對變送器的定義為:“響應被測變量以產生一個與被測變量值有規定連續關系供傳送的標準化輸出信號的裝置。”
中國國家標準GB/T7665-2005《傳感器通用術語》,第3節術語,第小節傳感器中對傳感器的定義為:“能感受被測量并按照一定的規律轉換成可用信號的器件或裝置,通常由敏感元件和轉換元件組成。”
從變送器和傳感器來看它們都具有將被測量轉換成信號的功能,這是它們的共同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