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上交所公布紀律處分決定書,對上海思爾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予以5年內不接受發行人提交的發行上市申請文件的紀律處分。
2021年8月,上交所受理了思爾芯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科創板上市申請。因思爾芯撤回發行上市申請,上交所于2022年7月決定終止審核。
經查,思爾芯在公告的證券發行文件中編造重大虛假內容,其《招股說明書》第六節“業務與技術”、第八節“財務會計信息與管理層分析”涉及財務數據存在虛假記載。
思爾芯通過虛構銷售交易、提前確認收入等方式虛增營業收入,并少計期間費用。2020年虛增營業收入合計1536.72萬元,占當年度營業收入的11.55%;虛增利潤總額合計1246.17萬元,占當年度利潤總額的118.48%。
2020年,思爾芯通過提前確認收入的方式虛增營業收入724.55萬元,對應虛增利潤總額433.35萬元。
2020年,思爾芯少計提利息費用30.04萬元,對應虛增利潤總額30.04萬元。
對此,思爾芯方面提出異議稱,公司未欺詐發行。思爾芯選擇的上市標準為“預計市值不低于人民幣10億元,最近一年凈利潤為正且營業收入不低于人民幣1億元”,利潤總額并非其上市的指標要求。此外,公司沒有欺詐發行的主觀故意和動機,且積極配合調查。給予紀律處分會導致其信譽受損,影響組織結構的穩定性。
不過,對于上述申辯理由,上交所經審核后均認為不能成立,不予采納。上交所認為,思爾芯通過虛構銷售交易、提前確認收入等方式,虛增營業收入、利潤總額,明顯具有主觀故意,已經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認定和查實,違規事實清楚,影響惡劣。
最終,上交所對思爾芯予以5年內不接受發行人提交的發行上市申請文件的紀律處分,這是注冊制以來交易所首單對IPO發行人處以5年內不接受申請文件的紀律處分。對黃學良、ToshioNakama、林鎧鵬、熊世坤、黎雄應、楊錄予以公開認定3年內不適合擔任發行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紀律處分;對黃學良予以1年內不接受其控制的其他發行人提交的發行上市申請文件的紀律處分。